雪媚娘 第123节
和姑姑说话的人穿着白衬衫,和刚刚站在玻璃外的人很像很像。 倏地,小李深戴上老虎帽子,两只耳朵一晃一晃。他跑回沙堆了。 李明澜略略松了一口气。 孟泽先是沉默。 李明澜发出讥嘲的笑声,也许是被她堵得说不出话了。 好半晌,他问:“李明澜,你真的交了男朋友?” “这不是废话吗?” “你好好回答。”这像是警告。 她心不在焉,直到望见于骊到来。 小李深眼尖,跑出沙堆,奔向于骊。 李明澜彻底放下心来。人轻松,说话倒是客气不少:“孟泽,我还有事,我先走了。” “李明澜,我问你话。” 她突然笑:“追我的人从城东爬到城西,我就从里面挑了一个住在城中的。” 不着边际的回答,是她的风格。 孟泽不是没有想过,她为什么躲着,因为她另结新欢。 她喜欢长得帅的,她喜欢智商高的。李明澜从来不是痴情的人,她的“喜欢”肤浅至极。 见他半晌不回答,李明澜喊:“喂。” 孟泽说:“你别惹我。” 李明澜挑衅:“凶什么凶。” 孟泽眉目骤然一松:“李明澜,我和从前不一样,我现在真的能弄死你。” 他不是第一次这样说。上一回他这样说,有了严重后果——她怀孕了。 她见他眼眸漆黑,沉淀阴霾,上挑的眼尾如一把狩猎的箭。 不宜硬碰硬,她先上缓兵之计,软了调子:“孟泽,孟泽,有话好好说,不要弄死我。” 时间似乎拨回到五年前的一刻,她扯着他的头发,娇滴滴哀求他。 孟泽的耳根瞬时软了。 只有她会把他的名字连唤两遍,念快了,有时变成“孟咋”,有时变成“孟呢”,无论如何变,终究是李明澜的声线,碾一碾他的听觉神经。 久不曾悦耳。 孟泽松开她的手腕。 上面已经被他握出红印子。 他摩挲几下:“疼不疼?” “疼啊,好疼。” 是了,李明澜总是这样说话,像是呼痛,其实和撒娇一样。 他放开了。 但她掉头就跑。 孟泽追上去:“李明澜,你去哪?” 李明澜低了低腰,见小李深还没跑出广场,她温和地说:“这里好热啊,我们去坐一坐吧。” “快餐店。” 两人去了第一次约会的地方。 孟泽坚持要坐在曾经的座位。 李明澜则要去角落。 她刚才远远看见,小李深的帽子被风吹开了,露出精致的小脸蛋。 隔着这么远的距离,孟泽未必能看清小李深,但李明澜不愿意冒险:“孟泽,那里好晒啊。” 撒娇是杀手锏,孟泽跟着她去了角落。 二人再次面对面而坐,已是物是人非。 第72章 李明澜出国在外是吃过些苦头的,她对着家里报喜不报忧,遇到了困难,她的第一做法是打落牙齿或血吞。 孟泽说,他和以前不一样。 能有什么不一样?脸臭是他的第一标签。 李明澜才是蜕变的那一刻。无忧无虑的李明澜不见了。 李父负担着艺术学校的巨额学费。 李明澜过意不去,想着生活费就不要麻烦父母兄长了。她申请了学校图书馆的兼职,还给一个教授当助理,干着打杂的活。 她和哥哥说自己忙,是真的忙。 她想常常飞回来见见儿子。但她已经是大人,她不能依仗家里一辈子。 选择是自己做的,她从来不诉苦。 然而,坐在这里,望着对方,她忆起自己刚到国外时的狼狈,怨气忽然翻腾上来。 当年的事,眼前的人才是罪魁祸首。 李明澜没了好口气,翘起腿,向后挪椅子:“你有什么事?” 不等他开口,她又说:“我先说好,你如果要弄死,我要先踩着我男朋友的尸体过去。” “李明澜,你劈腿。” 她莫名:“你胡说什么?” “我们之间没有说分手。”他一字一句,居然理直气壮。 她想起的却是,第一次约会时,他们就已经道过分手,一人说一回,很公平。 而且,五年前,她让哥哥去做了个了断。 “李明澜,你的男朋友是第三者。” “说分手已经是多余。孟泽。我现在过得非常幸福。”她脸上甜甜的笑就是证据。 “他比我好。” “当然了。”李明澜恍然大悟。孟泽从小到大都是第一名,养成了极强的胜负欲。难怪他听见她有男朋友时,这般不甘心,他是不甘心自己输了。 “良禽择木而栖。”她睇着孟泽,“我的男朋友英俊多金,我随便混了个文凭,出来找不到工作,现在什么都不干,全靠他养着。” 孟泽的脸都黑了。 李明澜还觉得不过瘾,倾身向前:“瞧瞧我这吹弹可破的肌肤,都是我男朋友的金钱堆起来的。” 才怪。 她累得很,凭的是母亲遗传的天生丽质。而这么杰出的先天条件,当然是能用来吹牛的。 她把脸送上来,孟泽就不放过,抬手一捏,揪起她的脸颊。 “哎呦。”她叫一声,“孟泽,我疼,你个混蛋!” 他也倾前,手上松了松,但也不放手:“李明澜,你浑身铜臭味。” 李明澜扯起他的脸皮:“我就要男人养我一辈子。” 服务员经过,就见着一男一女互相揉捏对方的脸颊。 一个面无表情。 一个龇牙咧嘴。 彼此不甘示弱。 是李明澜先忍不住。她脸上的肉比孟泽的多,红得也比他的快:“你快放手。” “你放,我就放。”他冷冰冰的。 “一、二……”她松了松。 他跟着松。 她喊:“三!” 孟泽松手。 松了不到一秒,李明澜又狠狠扯起他的脸,用力一揪。之后,她迅速向后靠,不给他捏。 孟泽被揪起一抹红,来得慢,去得却快。 反倒是李明澜,天生红润的脸颊像是涂了厚厚一层胭脂,半天消不掉。 她捂住脸,揉了揉。 这男人光长年纪,不长性格,真是气死她了。 “我走了。”她站起来,“我多少年不来这种店了,我去的都是高级餐厅。到了今年,我男朋友还给我包场。” 孟泽按住桌板,手背的青筋乍然凸起:“你这个爱慕虚荣的女人。” “哦,我们用餐结束,还会跳一曲华尔兹。我要和我男朋友约会去啦。”她侧身溜走了。 到门边,她回头。 他没有追上来。还在跟桌板较劲,用的力气相当大,桌板都晃起来了。 气死他最好。